酬报色死,公为母亡
昨晚泡电视,看央视二频道《糊口》栏目,讲的是重庆郊外一小村庄,受一只山野里跑下来的山公的骚扰,村平易近们请来专家,试图捕捉受到《动物呵护法》呵护的家伙,专家们先后采用了将安眠药藏入生果,以吹管发射麻醉弹等诸多手段,均被聪明的野猴识破。最后,专家竟然想出了一招“美猴计”,即从动物园取来一只年青“貌美”的雌猴,来色诱那只雄性野猴,令它放松了警戒忘怀了危险,终被人擒获。看罢,真的唏嘘不矣。
人是穿衣服的,所以,汉子见了女人,一般来说不轻易发生“邪念”。试想,若是巨匠都赤条条的,见了面,不出事才怪。可动物是不穿衣服的,它们是到了固定的“发情期”才会有感动,所以不会见了面就感动。尽管如斯,一只公猴,在不是“发情期”的日子里,见了一只母猴,仍要拼命与她接近,这声名,暝暝中有一股何等力量的支配呢?
我禁不住联想起此前一则电视新闻,说是交通运输部党组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揭晓,因涉嫌“猥亵女童案”,撤销原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兼纪检书记林嘉祥同志党内外一切职务。此案是否也有近似“美猴计”之类的阴谋?
林嘉祥同志身兼党组书记兼纪检书记两职,无疑是深圳海事局的一把手。海事局在特区深圳这样的海滨口岸的主要地位不言自明,若是他能“秉公执政”,必定会挡了不少人的财源而树敌无数。若要搬失踪他,无非有上中下三策:下策,买杀手除之;中策,以巨款贿之;上策,以美色诱之。估量,下策,还没有用到;中策,试过并不灵验;上策……
于是乎,我斗胆假设。
假设之一:与林书记共进晚餐的是一位年青女子,不能解除她有预谋地往林书记的酒里投放了诸如春药之类的工具。
理由是:现在我们党的干部,能喝酒是充实需要的前提,一个局的率领,喝倒一两桌人,太小儿科了,单单与一个女子对饮,就能喝得找不着茅厕,谁信?
假设之二:带林书记上茅厕的乖巧女童,不能解除她是一个被人事先放置好的诱饵。
理由是:在酒楼餐馆里,问茅厕是常事,即使是处事员,也就指一下标的目的了事,怎么可能会有一个同是食客的女孩,自告奋勇地带一个年夜老爷们去男茅厕,谁信?
假设之三:林书记后来与女童父亲的一番对白,是陪酒女伴事前做了铺垫,女童父亲激辩之际有所指导的。
理由是:林书记黑社会年夜佬式的言语,太不合适其在党政线上撕混打拼四十年所形成的作派了,若是他动辙所行无忌地来打压旁人,他能爬到现在的高位,谁信?
不外,世事难料啊。我是没有见过阿谁女童的,她的模样气质恰是林嘉祥同志心仪多年的也说不定嘛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他与那只山野下来的公猴无甚区别,它能让专家们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各类诱捕方案功败垂成,却顶不住一只小小的母猴的诱惑,明知前路有危险,起是艰险越向前,功效……
有道是“酬报财死,鸟为食亡”,不妨改成“酬报色死,公为母亡”的好。